发布日期:2023-06-15 15:58:19 来源: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防止和减少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行为导致的火灾事故,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考核质量,现将《提升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企业用工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14日
提升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企业用工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特种作业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应急管理厅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城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3〕9号)要求,现就提升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企业用工全链条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火灾事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考核证件发放,扩大安全培训覆盖范围,严格逗硬管理,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考核质量,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焊工等动火作业人员社会需求,持续规范从业秩序,有效防止和减少因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导致的火灾事故,筑牢安全“防火墙”。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考核发证工作,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
1. 健全完善考试管理制度。强化岗前培训制度,考试点的监考员和考评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从事监考、考评工作,并纳入人员数据库管理。制定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点考评办法,规范考评程序,优化考评方式,细化考评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对考试点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2. 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证书。考试点要严把特种作业考生信息采集关,确保证件要素信息规范。考核发证机关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制证审批,及时将证书信息上传至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证书查询平台。同时,广泛宣传特种作业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大电子证书使用推广力度,努力将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3. 全面加强人员信息管理。依托“四川省安全培训考试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考试系统),建立涵盖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信息、学籍信息、考试信息、发证信息及从业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二)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增大专业人员供给量。
4. 强化培训专业支撑力量。筹建“四川省安全生产培训专家委员会”,支撑监管部门加强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推进师资库、试题库、课程库“三库”建设。组织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引导安全培训机构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法依规提供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服务。
5. 拓宽培训服务资源渠道。制定我省安全生产网络培训管理办法,搭建具备科学、健全、合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网络平台,探索“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有效缓解特种作业人员工学矛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送教下基层、送教进企业等便民服务,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格局,努力增大专业人员供给量。
6. 优化培训过程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机构审核备案程序,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政策,健全完善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全面实行培训班(新训)开班48小时内报备制,试点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监督焊工等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学时达到国家安全培训大纲要求后方可预约考试,促进形成落实责任、保证质量、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秩序。
(三)严格逗硬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从业秩序。
7.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整治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水平。企业要在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前登录应急管理部网站或专用微信公众号,查验相关人员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在聘用特种作业人员后15日内通过考试系统填报所聘人员就业信息,并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要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对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或者到期未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一律依法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
8. 加强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安全培训机构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在安全培训机构开展首次培训时进行1次执法检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方位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培训档案缺失或造假的,一律取消该班次考试申请。对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不按大纲教学培训、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承诺考试“包过”的形式招揽学员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培训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9. 加大考试违纪行为查处。各级考试机构要强化考场音视频同步、人脸识别、考试过程人工智能(AI)研判等技术运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考试风险研判,采取“线上”常态化巡考+“线下”“四不两直”监考、抽考联动,对安全生产考试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发现考试点考场专用网络或计算机接入、安装、访问与考试系统无关的设备、软件、网站,考试计算机“自动”答题,考生答题所选答案与最终提交答案不一致,考试档案缺失或造假,协助不具备考试资格考生参加考试,考生答题时间、考试点考试通过率异常的,一律视情暂停考试不少于1个月并组织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协助或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10. 严厉打击假冒证书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维护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从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把握安全培训工作的时代要求。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准确理解安全培训工作的根本要义,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现实需要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全社会对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焊工等动火作业人员的关注度。
(二)加强警示教育。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向公众普及安全培训考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广泛形成“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社会共识,公开曝光忽视安全培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加强社会监督。在应急管理部门官网公开安全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名单,主动提供社会服务,接受社会监督。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公布电子邮箱、领导信箱。鼓励公众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和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